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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2021-12-06 瀏覽人次 : 2409
香港入境處在11月26日宣布,將推出在內地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旅行證件的新措施。
從11月29日起,合資格人士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特區護照)換領申請、特區護照首次申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簽證身份書)換領及回港證的申請,都可以在以下香港特區政府的五個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處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
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
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駐武漢經濟貿易辦事處
特區護照
在新措施下,合資格并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申請人,透過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遞交其首次申請或換領特區護照申請,或以郵遞、投遞、親身、經互聯網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遞交其申請至香港入境處,均可選擇在任何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領取特區護照。
簽證身份書
有關換領簽證身份書的申請,身處內地的合資格申請人,可透過駐內地辦事處親身遞交換領簽證身份書的申請,或郵遞換領簽證身份書的申請至香港入境處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兩者均可選擇在任何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領取簽證身份書。
回港證
至于申請回港證,身處內地的合資格申請人可透過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親身遞交換領回港證的申請,并授權一位香港諮詢人在所選定的香港入境處分區辦事處代為繳交申請費用及領取回港證。
目前,香港仍未正式開放通關,這對于香港身份持有人造成了不小的影響,而新措施的實行極大的方便了香港身份的換領。如果您有相關需求,歡迎來電或掃碼聯系美成達,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按照相關要求,通過香港優才綜合計分制成功后獲得2年的居留簽證的申請人,在首個2年逗留期限接近屆滿前四周內向入境處提交申請并遞相關證明文件,證明其滿足在港居住為港貢獻要求,即可成功申請延期逗留,居留簽證以2+3+3年的形式進行發放。
常見疑問:滿足居住條件是要在香港居住多久?這兩年要一直居住在香港嗎?
并非如此!港府對在港居留時間并沒有明確的規定與限制,具備一定的靈活性。如果拿到首次兩年的逗留簽后,由于種種原因暫時不在香港居住,但仍以香港為主要生活工作重心的話,仍會被入境處視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不影響身份續簽。
特別注意的是,對于優才計劃的申請人來說,續簽的關鍵往往在于是否準備表達“以香港為家”,而因每位申請者的條件不同,資料的準備也是因人而異的,只有交給專業的出入境服務機構,才能把控續簽資料的遞交時間、資料完整度及準確性,提升您續簽的成功率。
美成達擁有多年香港優才申請和續簽的經驗,擅長挖掘申請人的個案情況,針對申請人的情況設計不同的資料方案,從而幫助申請人順利拿到續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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