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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2016-10-28 瀏覽人次 : 15007
客戶:陳先生一家三口
簽證類別:F4移民
委托本公司時客人的簽證狀態:陳先生夫婦收到交$404的費用通知,但25歲的兒子沒有名字。
友情提示:為保護客戶隱私,我司成功案例涉及的客戶名字均為化名,簽證樣本的關鍵信息也經過馬賽克模糊化處理。
2010年陳先生收到了美國簽證中心(NVC)發出的交費通知信,但信中只有他和他太太兩人的名字,并沒有他25歲兒子的名字(這意味著他兒子因超過21周歲而被NVC列為超齡兒童,超齡兒童是無法隨父母移民)為此陳先生夫婦非常緊張,通過朋友介紹聯系到美成達公司。
陳先生一家的簽證是由簽證部經理主辦,我司簽證部經理根據陳先生的移民局批準通知書(797表)判斷陳先生的兒子是適用于兒童保護法,他的兒子是可以隨他們移民美國。為此我司簽證部經理立即與NVC聯系,不到兩周就成功為陳先生的兒子拿回交費的名額(這意味著NVC也認同陳先生兒子是適用于兒童保護法,不屬于超齡)。
案件一直很順利的進行中,但在陳先生一家正在等待廣州領事館發出的面談通知信時F4排期倒退了。由于受到排期倒退的影響,陳先生一家又等了一年,這時兒子已經27歲了。為了確保陳先生的兒子能順利隨父母赴美,我司簽證部經理在陳先生一家排期快到時與廣州領事館聯系,再次確認陳先生的兒子不屬于超齡范圍。
2011年11月,陳先生一家三口面談順利獲批,27歲的兒子可以如愿隨父母赴美國。
陳先生的美國F4移民簽證樣本
廣東美成達移民公司
商業|技術移民:400-873-5099 親屬移民及商旅簽證:400-873-5099 出國留學:400-889-6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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