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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2016-10-28 瀏覽人次 : 8385
簽證類別:F4
委托本公司服務內容:212(a)(4)公眾負擔上訴
辦理時間:2個月
黃某,51歲,廣東臺山人,其胞姐為美國公民,于1997始申請其一家三口移民美國。2008年9月,黃某一家三口在廣州美領館簽證面談,被簽證官以美國移民國籍法案212(a)(4)條例,進入美國以后有可能成為公眾負擔而拒簽。
黃某的胞姐年收入約一萬三美元,曾擔保父母移民美國,副擔保人是其表弟,表弟是一名發型師,年收入十萬美元左右。然而,簽證官以承諾不可信為由不接受其聯合擔保。
由于美國經濟的不景氣,黃某胞姐的年收入不可能快速增長至達到美國貧困線要求。在美國可以找到的副擔保人只有親戚表弟一人,簽證官卻不相信。這些問題困擾著黃某一家,轉眼就過了大半年的時間,眼看著等了12年的簽證申請就這樣停滯不前,黃某四處打聽,卻無計可施。
直到2009年7月,朋友介紹了美成達公司的資深移民顧問,黃某看到了簽證成功的曙光。我司資深顧問深入研究了黃某的胞姐與表弟的經濟狀況和之前提交的文件,為其確定了上訴申請的方案,在不需要更換聯合擔保人的情況下,提交了更具說服力的文件到美領館。簽證官審核文件后,決定消除黃某一家三口成為公眾負擔的可能性,在2009年9月批準了他們的移民簽證。
廣東美成達移民公司
商業|技術移民:400-873-5099 親屬移民及商旅簽證:400-873-5099 出國留學:400-889-6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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